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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5首届中国林城贵阳“四月八”民族摄影周
暨“民族之花”广场时尚摄影大赛

一、 活动目的:
1、“四月八”民族摄影周: 四月八,一年一度的苗族传统节日,一个都市中的民族团结大聚会。用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的镜头语言,记录“四月八”、图说“四月八”、传播“四月八”、打造林城“四月八”民族旅游品牌。
2、“民族之花”广场时尚摄影:民族之花——昭示林城的青春与美丽,代言林城的时尚与健康。用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的镜头语言,记录少数民族年轻一代女性美丽、健康、向上的时代风采。摄影镜头的艺术语言和美丽飞扬、阳光女性互动,展现新时期林城贵阳一个全新的、前沿的、个性的“流行式”。
二、组织机构:
主办单位:贵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
承办单位:贵州卫视《光影再现》
三、参赛规则
1、全国各省市自治区(包括香港特区、澳门特区、台湾地区)和海外各地摄影家,广大摄影爱好者、旅游观光者均可选送作品参加。
2、所有参赛作品风格、题材不限,彩色与黑白均可,但取材必须以“四月八”民族团结周期间民族欢歌游演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、民族之花评选、民族民间传统技艺等活动内容为主。
3、参展作品一律放大至10英寸,作品勿装裱。
4、每位作者参展作品数量不限,每幅作品背后贴好作者姓名、作品名称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5、参赛作品一律不收参展费、不退稿。
6、贵州电视台对参展和入选获奖作品有使用权,用于出版物、专题影视节目、宣传、专题网站等,不再另付稿酬。
7、作者投稿参展,视为已经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所有条款规定。
四、奖项设置
一等奖1名 奖金1000元 证书一本 摄影背心一件
二等奖2名 各奖奖金600元 证书一本 摄影背心一件
三等奖3名 各奖奖金300元 证书一本 摄影背心一件
优秀奖10名 价值200元的纪念品 证书一本 摄影背心一件
入选奖50名 价值40元的纪念品 证书一本
(获奖作者个人所得税由本人缴纳)
五、截稿日期:2005年5月28日止(以寄出邮戳为准)。《光影再现》栏目将在此期间陆续播出部分参赛作品,比赛结束后将在贵州电视台进行评选和颁奖。
六、投稿地址:贵州省贵阳市神奇路一号 贵州电视台《光影再现》栏目
邮 编:550002 电 话:(0851)5377006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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